近期
日报君接到许多市民投诉
在一些停车场出入口
和商铺门口、村居街巷
等非市政道路
经常被乱停车辆堵住
↓↓↓
▲东区某停车场,一辆外来小轿车将该停车场的出入口堵得严严实实,导致其他车辆无法出入。
▲东区起湾社区一个只有3幢居民楼的开放式小区,有车辆天天违停在小区大门口,不仅导致业主车辆没地方停放,有时车子打横停在楼房门口,连业主出门都成了问题。
▲东区起湾学校门前的红棉街,是一条双向两车道的狭窄村道,因长期被人违停车辆占道,导致这条街道经常塞车。
然而,很多时候
对这种情况
找物管处理不了
而拨打122求助
交警也表示无权拖车或者抄牌
让他们非常郁闷
那么
是不是所有的非市政道路
都是交警执法的真空地带?
对此,
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回应:
并非一律无权处理!
可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
↓↓↓
市政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的“退让部分”
实际上,人行道也属市政道路,人行道违停被处罚毋庸置疑,而市政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的“退让部分”,即人行道与路边建筑物之间的部分。“在这些位置停车,如果不影响交通畅通,一般情况下,只是给予违停者警告,但在严管路段,就会进行抄牌处理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▲东苑南路与东区公安分局“退让部分”的违停车辆,交警对该违停现象进行了处罚。
有交警部门设有禁停标志
即使是非市政道路,但只要交警部门设置了禁停标志,比如黄色网格线,禁停牌、黄色实线等标志,车辆就不能停放,一旦违停,市民即可向122反映,对其进行处罚。
村居自行设置的禁停标志也有效
在一些村居街道,如果当地村委对该街巷进行了规划以及设置违停标志,并将该街巷路名录入了交警查询系统,那么,交警就有权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理。
小区有禁停标志的消防通道
小区设置有明显禁停标志的消防通道,交警同样有权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理。但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其他道路,交警却无权进行处理。
目前,由于非市政道路不属于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管理范畴
交警对该区域的停车管理于法无据
只有发生车辆碰擦等事故后才能介入
这也导致了车辆乱停现象
难以管理的情况发生
在这方面,
国内这些城市的做法或许可以借鉴
↓↓↓
南宁:小区乱停车由进行处罚
2014年,重新修订的《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规定,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划定车位有序停放,不得堵塞道路。违反规定的,责令改正,对机动车处100元罚款,对非机动车处以20元罚款。此外,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内道路、公共场地或者其他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摆摊设点经营。
厦门:小区乱停车由拖走
2011 年 6月1 日,《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》正式施行。其中规定,居民在小区内停车堵塞了消防通道或者影响其他居民正常行走,执法部门可以实施拖车。拖车及车辆保管费用依法由当事人承担,当事人凭执法部门的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领取车辆。
江苏:最高可处以一万元罚款
2008年,江苏省公安厅出台文件,对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进行规范指导。其中,对于在居民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,由派出所指导物业公司予以劝阻;拒不改正的,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。
那么
中山部门
是否能管理违停呢?
日报君了解到
目前我市部门
暂不参与道路违停现象管理
只是对乱摆乱卖的车辆有执法权
来源 中山日报
部分图片来自网络
编辑 陈彦
领导说了!
你点一个,
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!
➜猜你喜欢
中山年内动工新建13所初中小学,包括中山纪念小学
两小时开出50张罚单!中山交警正在城区这里抄牌!
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获刑5年!
太撩人!中山“最美四月天”原来在这里!
中山一上夜班女子被卷入车底,还被拖行数米
17岁女孩从中山这个小区七楼坠落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