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旺系列的零食大家应该都不陌生。
那一句“天天吃旺旺,运气会旺哦”成了多少人童年的回忆。
但是吃了旺旺真的就会变旺吗?
如果没变旺怎么办?
让广西的朋友来教你:
刚来南宁不久的谢先生,因为吃了多天的旺旺雪饼,运气却没有变旺,一怒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执法部门举报,称旺旺宣传已构成欺诈,并要求其赔偿500元。
看看这教科书般的举报信:
小编在此心疼旺旺3秒钟,能遇上一个如此较真的boy,也算是运气旺旺了吧。
消息一出网友们都炸锅了:
各种广告产品纷纷躺枪,其中最严重的非老婆饼莫属
虽然很多人认为,这种做法很ZZ,可是小编告诉你,这是有法可依的。
2015年9月开始施行的《新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明确了对虚假广告的定义:即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广告。
第二款定义了虚假广告的外延,包括:
1. 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;
2. 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产地、用途、质量、规格、成分、价格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销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提供者、形式、质量、价格、销售状况、曾获荣誉等信息,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;
3. 使用虚构、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;
4. 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;
5. 其他情形。
目前,举报结果如何还不知道。但小编认为,正像最高人民(正义网)所说的,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件事,既然有法可依,我们就该拿起法律武器,打击虚假广告,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。
然而小编只是在这条新闻中看到了一条新的致富之路
来源: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